时间:2021-05-25 19:06:11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分配方案(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分配方案


  湛江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