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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5-2519:06:11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湛江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0业务年度分配方案(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
2021-05-25 07:06
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2022年第7号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2022年1月28日附件下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pdf
2022-12-13 09:42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4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涉税要素申报规范认定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2〕114号现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公布)中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指标的认定标准公告如下: 一、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履行合规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主体责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价格、原产国等涉税要素,确保税款应缴尽缴。 二、海关按照下列情形,对新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涉税要素申报规范标
2022-12-13 09:35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22〕5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现就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影响税款征收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以下简称“涉税违规行为”),且已按海关要求及时改正的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022-12-13 09:33
湛江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艘远洋渔船起航非洲!湛江海关助力企业拓展“一带一路”远洋捕捞项目
2021-04-08 06:25
2017年湛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1-04-08 06:22
湛江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拟聘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示公告
2021-04-08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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