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各单位野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野外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各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野外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召集安全生产例会。

二、参会人员包括野外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各钻机机长(包括队属钻机机长和外协钻机机长)。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不少于1次,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四、安全生产例会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无故不到会人员应按项目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2、认真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在检查中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整改安排和部署。

3、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安排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整改完的安全事项原因。

4、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提出要求。

5、研究和决定对各钻机安全隐患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